近兩年來,我國建筑市場風云變幻。一方面經濟發(fā)展全面進入新常態(tài),建筑業(yè)總產值持續(xù)下滑;另一方面,PPP模式、BIM、一帶一路等不斷地給建筑市場帶來新的沖擊。特別是PPP模式日益被提上新的高度,作為PPP市場參與主體之一的建筑企業(yè)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戰(zhàn)。在原有的建筑市場中,建筑企業(yè)只需負責建筑施工環(huán)節(jié),而新的PPP模式下,建筑企業(yè)作為社會資本方參與PPP項目,將主導投資項目的規(guī)劃設計、投融資、施工建設、運營養(yǎng)護或移交等全鏈條的服務,要求建筑企業(yè)具有全鏈條資源整合能力。
當前城鎮(zhèn)化大規(guī)模的基礎設施建設需求非常大,但大多數地方政府都面臨較大債務壓力,解決這一問題的主要方式就是采用PPP模式,因此在引進社會資本時,社會資本的融資能力是政府最為關心的問題,所以,建筑企業(yè)想要參與到PPP項目,首要解決的問題就是融資問題。
PPP項目融資特點
建筑企業(yè)作為社會資本方參與PPP項目,在融資方面有以下特點:
第一,項目合作周期長,風險大。PPP所涵蓋的BOT、ROT、TOT等合作方式,運營期限一般為20到30年時間。今年6月25日,財政部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財金[2015]57號),明確規(guī)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期限原則上不低于10年。而此前建筑企業(yè)參與的項目,一般周期在3到5年時間。PPP模式下,合作周期明顯變長,從投資角度來講,漫長的合作周期,充滿不確定性。周期越長,風險越大,隨之產生的現金流壓力也越大。
第二,在PPP模式中,基本上是由政府部門與社會資本方組成的項目公司與政府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由項目公司負責融資、建設及運營。在BT模式下,融資主體是政府,主要依靠政府信用、政府財政實力去融資,而采用PPP模式,融資主體轉移到了項目公司,實際上也是社會資本方身上,對社會資本方的融資能力有很高要求。
第三,PPP項目融資難,還體現在要求資金體量較大,少則幾個億,多則幾十億、上百億。截至9月底,財政部共公布逾230個PPP示范項目,投資總額近8400億。